股票集合競價規則?股票集合競價原則是什么?
發布時間:2022-05-17 06:10:57 瀏覽:23次 收藏:14次 評論:0條
一、集合競價交易的規則
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準價格的買入報關和低于基準價格的賣出報關所有交易。
3、其中一個以相同基準價格的買賣雙方宣布所有交易。
4、集中牽線搭橋處理所有的委托, 按照委托限額從高到低訂單, 價格相同, 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所有銷售代表均按委托限額從低到高的順序安排, 價格限制根據進入系統的時間安排。
5、競價過程中, 如果有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 即同時有一個以上的價格滿足設定的3個條件, 上海選擇這些基準價格的中值價格為交易價格, 沈是從交易價格的最新收盤價的上一個收盤價中選擇的。
擴展資料:集合競價交易的程序1、在更改限制的情況下確定有效委托。
有效委托的確定方式如下: 當天的最高價格和最低價格是根據證券的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和已確定的變化。
有效的價格范圍是最高價格和證券最低價格之間的所有價格。
限制超過此范圍的委托是無效的委托, 系統將自動撤回。
2、選擇交易價格。
首先, 選擇所有委托在有效價格范圍內生成最大交易量的價格。
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此類價格, 交易價格將根據以下規則選擇: 1、高于所選價格的所有采購代表和低于所選價格的所有銷售傭金都可以完全交易。
2、與所選價格具有相同委托的一方必須完成交易。
如果仍有多個價格可滿足上述條件, 請選擇最接近市場價格的價格。
3、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托按照委托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所有銷售代表均按委托限額從低到高的順序安排, 價格限制根據進入系統的時間安排。
順序將按筆排列在購買委托和銷售前的委托和銷售的委托匹配交易, 即按照 "價格第一, 相同的價格時間優先" 的交易訂單, 直到交易條件不滿足, 即, 沒有高于高于被稱為購買委托的交易價格的價格限制, 或者沒有低于所有交易都以相同的交易價格出售。
4、行情揭示1、如果證券的交易量為零, 交易價格將顯示為開盤價、最近的交易價格、最高價格、最低價格, 并顯示成交量、交易金額。
2、 在剩余的有效委托中, 實際最高看漲價格作為購買披露的方式披露, 如果最高出價不存在, 則購買的名稱顯示為空;實際最低銷售價格顯示銷售披露價格, 如果最低銷售價格不存在, 那么霍金揭示的價格為空。
未能在集合出價中關閉交易記錄的委托將自動輸入連續出價。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集合競價參考資料來源:百科-集合競價交易制度
二、股票競價規則是什么啊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采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展開全部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
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三、什么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價格高于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賣出申報價格低于即時揭示的最高買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后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后排列。
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隊等待成交。
9:30開盤之后,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
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托。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
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托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后,當即判斷并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余部分繼續等待。
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托當日有效。
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托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于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于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
兩個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愿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愿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四、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么就只能是誰的委托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準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托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準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托優先于較低買進委托;
較低賣出委托優先于較高賣出委托;
同價位委托,按委托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采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
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
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么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托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
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托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托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
有效價格范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
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托為無效委托,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
首先,在有效價格范圍內選取使所有委托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托和低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托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托按照委托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
所有賣委托按委托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托與賣委托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買委托、或不存在限價低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賣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
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
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五、股票集合競價原則是什么?
股票集合競價交易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下午開盤時的成交價仍遵循連續競價的原則而不是集合競價。
六、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第一步:確定有效委托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托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
有效價格范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
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托為無效委托,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
首先,在有效價格范圍內選取使所有委托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1) 高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托和低于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托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托按照委托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
所有賣委托按委托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后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托與賣委托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買委托、或不存在限價低于等于成交價的叫賣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
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
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擴展資料:滿足條件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并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1、成交量最大。
2、高于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于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后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后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股票集合競價
七、什么是股票集合競價程序和競價規則
你好,集合競價,簡單來講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所上午的9:15-9:25(深圳包括9:15至9:25和14:57至15:00)期間,由投資者按照自己可以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的申請,是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原則】集合競價的撮合原則如下: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即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申報全部成交;
低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等于集合競價產生的價格的買入或賣出申報,根據買入申報量,賣出申報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報量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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