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聯交易,什么叫關聯交易
發布時間:2022-03-30 15:16:53 瀏覽:168次 收藏:3次 評論:0條
一、什么叫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
關聯交易是指關聯方直接轉移資源、勞務或義務的行為,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二、關聯交易的規定
關聯交易規定:1、基本態度禁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正是由于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
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
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后,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二、關聯關聯關系的界定雖然我國的相關法律等對關聯交易都有所涉及,卻都沒有明確對關聯關系進行界定。
比如會計法并不強調對交易的調整而是側重于記載和披露,關聯交易作為經濟主體之間的一種交易行為,其基礎的法律界定并不適合由會計法來進行。
雖然證券法也有較多規定,但因其只適用于上市公司而不具普遍性和基礎性。
要調整關聯交易,首先要判定經濟主體之間的關聯關系,其次要重點調整市場主體多種形式的交易行為,因此相對而言,公司法更適合對關聯交易作出基本的界定。
正因如此,新公司法對決定關聯交易的關聯關系以及規制關聯交易的基本原則和措施,做出了基本的規定。
三、具體制度的支撐要使禁止的法律原則得以有效的遵守,具體技術性條文的支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法律規定具備可操作性的基本條件。
比如新公司法第125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此種具體的可操作的條文為防止不正當的關聯交易提供有效的規制工具。
四、法律責任的規定明確具體法律責任的規定也是一項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為責任制度既能行為這起到威懾作用,以減少不正當關聯交易的發生。
同時對違反者予以處罰也有了明確的依據,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濟。
新公司法第21條第2款規定“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這里明確了與公司具有關聯關系的主體違反法律義務應承擔的后果,是對該條第一款關于禁止不公正關聯交易規定的保障。
除了上述直接針對關聯交易和關聯關系的規定外,新公司法有關股東訴訟、股東代表訴訟、累計投票制度、獨立董事制度、公司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擔保的規定等,也都有助于調整公司不正當關聯交易行為。
擴展資料:最高法院最新頒布的公司法“司法解釋五”在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
此司法解釋實質內容僅有5條。
其開宗明義的第一二條規定: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請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被告僅以該交易已經履行了信息披露、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為由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沒有提起訴訟的,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關聯交易合同存在無效或者可撤銷情形,公司沒有起訴合同相對方的,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簡言之,關聯交易面臨的審查更嚴了。
除了既有的公司內部審查機制外,中小股東可以更為直接地去法院挑戰關聯交易的雙方即公司和關聯交易人。
攻防之勢有所變化。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關聯交易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財經-今天我們如何理解關聯交易
三、關聯交易的區別
1、公允的關聯交易與非公允的關聯交易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對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都是公平合理的。
非公允的關聯交易,是指一個具體關聯交易的實質內容主要是交易結果實質上是不公平的,有損于交易的相關權益人特別是交易所涉及的非關聯方的權益。
這是最常見的分類,因為非公允性是關聯交易最容易出現的問題,也是法律規制關聯交易的原因與重點。
一方面要保證公允關聯交易積極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要讓非公允關聯交易者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并為受害者提供一定的救濟。
2、實際的關聯交易與虛構的關聯交易實際的關聯交易,是指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確實發生了關聯交易。
虛構的關聯交易,是指在在經濟生活或者企業的經營活動中并未實際發生而只是虛構文件并在企業財務報表中有記載的關聯交易。
如此區分的主要意義,在于對會計報表進行調校。
實際當中,有的公司為了粉飾業績,虛構出一些實際并未發生的關聯交易,也就是缺乏經濟實質的交易。
3、重大的關聯交易與非重大的關聯交易這種區分一般是以交易金額為判斷標準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在進行關聯交易的披露、批準時參照不同的要求。
如零星的關聯交易可以不經股東大會批準程序,且有的零星關聯交易不需要披露;再如,上市公司對普通關聯交易和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要求也不相同。
四、關聯交易是什么意思?
關聯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就是企業關聯方之間的交易,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于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為存在,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 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商業合同的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于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五、什么是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
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
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關聯方主要應包括(1)控股股東及其控制或參股的公司;
(2)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對股份公司有重大影響的法人或自然人;
(3)合營企業,聯營企業;
(4)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核心技術提供者或與上述人士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1)購銷商品;
(2)買賣有形或無形資產,收購兼并;
(3)提供或接受勞務,代理,租賃,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經營等)等;
(4)提供資金,許可協議;
(5)擔保抵押;
(6)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7)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8)合作投資建立企業、開發項目等。
像你公司這種情況應該不存在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
六、關聯方指什么?具體怎么說?那關聯交易呢?舉例說明,要通俗地說哦
關聯方是指在財務和經營過程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同受一個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間,它們被視為關聯方。
關聯具體說是控制是指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一家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或根據章程或協議,對表決權有重大影響,并有權決定企業管理層的財務與經營政策;
重大影響是指可以參與企業財務和經營政策上的決定,但不控制這些政策。
什么是“關聯方交易”?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服務叢書 關聯方交易是指在關聯方之間相互轉移資源(主要指資產)或義務(主要指債務),不論是否收取價款。
例如,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及其子公司銷售產品與后者因此以應收賬款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或者相反,上市公司向大股東及其子公司購買產品并因此以應付賬款的形式占用后者的資金,都屬于關聯方交易;
上市公司將貨幣資金存放于大股東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與企業財務公司、租憑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或者以其他應收款的形式向大股東及其子公司有償、無償提供貨幣資金,都屬于關聯方交易;
此外,上市公司在與其存在關聯方關系的企業與個人之間進行的、非經常性的資產相互轉讓、債務重組等,也屬于關聯方關系 由于關聯方關系的存在,所以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價格很可能不是公允價格,對于非關聯方而言其交易價格是不公平的。
所以各國會計制度無不對關聯方交易特別是其交易價格做了規定。
我國會計制度中也有相應規定。
對于此,你知道要按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處理即可。
關聯交易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廣為存在,但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卻不相吻合。
按[u場經濟[/則,一切企業之間的交易都應該在市場競爭的原則下進行,而在關聯交易中由于交易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u聯關系[/有利益上的牽扯,交易并不是在完全公開競爭的條件下進行的。
關聯交易客觀上可能給企業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
從有利的方面講,交易雙方因存在關聯關系,可以節約大量商業談判等方面的交易成本,并可運用行政的力量保證[u業合同[/優先執行,從而提高交易效率。
從不利的方面講,由于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u東[/部分[u東權益[/侵犯。
? 稅務局近年已經開始登記各個公司的關聯企業了,考慮所得稅允許列支的關聯方交易價格,你需要做的就是預約定價,通俗的說就是書面形式上報稅務局關聯方交易的內容及交易價格,和稅務局溝通下就好了,手續不難, 稅務局也就是做個資料備檔稅策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后,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則規定,所謂預約定價安排,是指企業就其未來年度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與稅務機關按照獨立交易原則協商、確認后達成的協議。
七、關聯交易和關連交易有什么區別?
只有關聯交易,沒有關連交易的。
關聯交易是在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交易。
相關交易和正常交易之間的顯著差異在于前者是在具有特定關系的各方之間發生的交易。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關聯交易的兩個主要特征:一是它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另一種是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是交易,而不是管理。
或其他行為。
關聯交易與橫向競爭之間的區別在于,對方競爭相反的利益,而關聯方不一定具有相反的利益關系。
在許多情況下,利益是常見的。
同時,與關聯交易相比,橫向競爭往往持續很長時間,影響難以客觀評價。
法律限制關聯交易的目的是在內部關系的基礎上從外部控制關聯公司的內部活動和安排,這對保護下屬公司及其債權人和少數股東的利益具有負面影響。
擴展資料聯企業的概念在本質上體現的是一企業與另一企業之間的關系,并不意味著企業的形態獨立。
從各國法律規定的情況看,目前只有德國的股份公司法對關聯企業有明確的規定,一些國家在證券法中對此有所規定。
我國公司法對關聯企業、關聯交易等問題都沒有明確規定,我國財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雖是我國首次對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作出明確規定的文件,但對于“關聯企業”的概念也沒有作出規定。
關聯企業特指一個股份公司通過20%以上股權關系或重大債權關系所能控制或者對其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的任何企業,包括股份公司的大股東、子公司、并列子公司和聯營公司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關聯交易
八、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什么?
關聯交易主要包括:(一)有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
有形資產包括商品、產品、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機器設備、工具器具等。
(二)金融資產的轉讓。
金融資產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其他應收款項、股權投資、債權投資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等。
(三)無形資產使用權或者所有權的轉讓。
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業秘密、商標權、品牌、客戶名單、銷售渠道、特許經營權、政府許可、著作權等。
(四)資金融通。
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借貸資金(含集團資金池)、擔保費、各類應計息預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
(五)勞務交易。
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策劃、代理、設計、咨詢、行政管理、技術服務、合約研發、維修、法律服務、財務管理、審計、招聘、培訓、集中采購等。
擴展資料由于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
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
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后,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參考資料來源:百科-關聯交易

來論什么是關聯交易關聯交易風險是什么 完全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