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解禁股票有哪些_股票里的解禁股是什么? 有哪些解禁類型?
發布時間:2022-02-27 21:59:16 瀏覽:26次 收藏:5次 評論:0條
一、股票里的解禁股是什么? 有哪些解禁類型?
由于某些原因如:股權分置改革,而使部分的原法人股轉化為了流通股,但是,這部分轉化來的流通股并不能馬上進行流通買賣,它要經過一個期限,如:36個月,60個月,在這一期限內就是"限售",過了期限就可以和一般的流通股一樣進行買賣了,這就是"解禁" 深滬兩市的股東限售股就是人們常說的大、小非解禁。 其中 大非:即股改后,對股改前占比例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兩年以上方可流通. 小非:即股改后,對股改前占比例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總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 中非:似乎這種說法不多,可能理解為即股改后,對股改前占比例介于大非和小非之間的非流通股. 關于占股比例多少和限售時間關沒有明確的確定,只是業內一種通俗的說法。 限售股上市流通將意味著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拋售股票,在此之前,限售流通股在股改后一定時間內是禁止上市流通的,達到一定持股時間后,便可解禁上市了,空方力量增加,原來持有的股票可能會貶值,此時要當心. 最大的“莊家”既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而是以低成本獲得非流通股的大小股東,也就是所謂的“大非”“小非”。其中作為市場最有發言權的則是控股大股東——他們對自己企業的經營狀況最為了解,但股改之前大股東及其他法人股東的股份不能流通,所以他們對公司股價既不關心,也無動力經營好上市公司。 不過,經歷去年的股改洗禮,越來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經或即將解禁流通,這些大股東們增持還是減持公司股票,能相當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資價值。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可以無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現,廣大投資者無從得知具體情況。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東分散、有較多無話語權“小非”的上市公司是值得重點警惕的對象。 總體上說解禁是偏空消息,但也不是一定的。
二、股改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是利好還是利壞
1.對于個股而言,限售股解禁對股票價格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也就是說,分析股東是否會將解禁的股票套現,需要分析的因素頗多。如8月份解禁的中信證券,當時解禁的股份被47家股東持有,十分分散。解禁的股數占解禁前流通A股的233.73%。市場普遍揣測該股會引發爭相套現,但實際上在解禁日之后并未出現放量下跌,而且不久便跟隨大盤持續走高。而同是8月份解禁的宏盛科技的募集法人股股東所解禁的股數占解禁前流通A股的99%,解禁日之后便出現了一定幅度的下跌,此后的走勢也落后于大盤。浙江龍盛在解禁日之后也出現大幅下跌。2.舉例:民生銀行解禁額度達到100億元以上,解禁的股數占解禁前的流通A股比例為49.75%,由48個股東持有,而解禁日之后該股在前期累計了較大升幅的情況下,依然維持強勢,沒有減持跡象。科華生物是在10月限售股解禁的25家公司中頗受關注的一個,持有限售股解禁的股東有四十八個,共達7億多元,解禁限售股占流通A股比例排第一名,達到110.79%。在解禁日當天,該股成交急劇放大,出現低開高走,日換手率創出近期新高達4.18%,但基本保持強勢整理。
三、什么是大小非?大小非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大小非?
針對大小非問題的應對舉措,有關人士表示,要在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充分尊重股東的權利,保持現有相關契約的延續性。從具體操作程序和操作手段上來講,證監會將從四個方面規范“大小非”減持行為:首先,豐富大宗交易方式,改進大宗交易效率;第二,為企業增加融資機會,豐富融資方式,如發行可交換債券等,以免“大小非”股東由于缺少資金而變現所持股票;第三,規范減持股東的轉讓行為,加強信息披露;第四,從平衡市場供求關系的角度,協調有關部門,積極推動保險公司、社保基金、養老金等長期投資者參與股市,增加市場資金供給,緩和市場供求關系。大小非,非流通股資料來源: http://www.inggu.com/gpzs/gPSY/gpsydaxiaofei.html 大小非解禁,就是非流通股票已獲得上市流通的權力。大小非解禁通常會帶來減持,減持就是大股東在二級市場拋售一部分可以上市流通的股份,增加了市場的流通量,有人賣就需要資金去承接,短時間內供過于求,使股價下跌,一般來說對股市算是利空。當然如果大股東不減持就不算利空,反而有可能刺激股價上漲。更多股市知識拓展: http://www.inggu.com/gpzs/gpsy/
四、什么是限售股解禁,限售股解禁的好處和壞處是什么?
解禁限售股是指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限制的取得流通權后的非流通股可以上市交易。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可能存在的風險,我們推薦參考以下四項指標: 其一、 大股東的類型。處于行業壟斷地位,屬于國家經濟命脈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股東會對其保持較高的持股比例,不會輕易套現。另外,屬于國資委管轄的央企和地方重點國企,套現資金的歸屬、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關法規完善,如是否上繳社保基金,還是部分上繳等。在相關法規出臺前,這些公司的股票還不會形成較大的套現壓力。 作為發起人的民企投資家大多數會專心從事實業,并非從事買殼、賣殼從事資本運營的投資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大規模套現以實現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東屬于非發起人的民企,擅長資本運作,則有套現的可能。 其二、業績狀況。業績優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東持股勉強保持相對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現需求也不大。業績不佳、或價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東退出意愿較強。 其三、有無承諾套現價格、增持計劃。上市公司承諾了較高的套現價格,或大股東有承諾增持計劃的上市公司,套現的可能性也很低。全體限售股股東的減持承諾僅滿足法規的要求,沒有承諾更長時間的鎖定期,則存在有強烈套現意愿的嫌疑。 其四、限售股股東數量。在法規規定的自股改之日起十二個月的鎖定期之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東,可以無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現。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東分散、較多無話語權的小非的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套現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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